E+外語自主學習坊簡章: |語言中心113-1學期活動行事曆:
說明:
一、語言中心將以往各式參加活動/競賽之加分機制和自學軟體等學習資源統整成為「E+外語自主學習坊」,內含各式活動加分機制說明及規定,請同學務必詳閱。
二、凡參加語言中心舉辦之外語活動、課程及競賽等一律記錄在外語學習護照,未申請者請於實體到校上課後於上班時間(8:30-12:00、13:30-17:00)持學生證至語言中心申請。
三、加分結算日: 統一於學期【第16週】至【第18週】,請先持學習護照至語言中心審核後,再自行提供學習護照供任課教師審核加分。如未先至語言中心審核者,一律不以加分。
四、若參加活動未帶護照者,請在該學期第18週內至語言中心補蓋章,並完成審核,超過期限者,一律無法補蓋。
五、如發現外語學習護照(含活動紀錄和戳章)與本人實際參與活動事實不符(含偽造文書之不實行為等)者,當學期不予加分並將該名學生列為黑名單,此後不適用任何加分機制且依校規處分。
六、外語學習護照相關規定請務必詳閱「E+外語自主學習坊」簡章說明。加分課程項目僅限「五專英文、大一英文、大二英文(英語聽力與閱讀)及東南亞語(越/印/泰)學分班」課程,其他課程均不在其列。
七、關於「E+外語自主學習坊」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會隨時更新公告在此專欄,如有任何問題也歡迎來信詢問活動承辦人。
八、語言中心保有活動變更或終止的權利。
活動聯絡人:
語言中心 洪小姐 ☎️04-2219-5193 📩pj0186@nut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