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中心外語圖書坊管理要點(112.06.08修正通過)
外語圖書坊典藏圖書編號(112.11.27新增書籍)
基本規則 |
1.借閱方法: 借閱書籍須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須押證),並至語言中心填寫讀者聲明書,無法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者恕無法辦理借閱。
2.借閱冊數: 本校學生借閱圖書總數以10冊為限(含光碟 CD)
3.借書期間: 本校學生借閱圖書期間以14天為限
逾期、續借規定及其他 |
1. 逾期圖書不可辦理續借,到期日當日才告知續借者視同逾期,須先歸還至本中心。
2. 續借請於歸還到期日前一日來電告知或親洽本中心辦理,圖書如無他人預約,得再辦理續借手續,每人續借以一次為限;借閱同一本書籍需間隔一週。
*所續借之圖書若有其他讀者預約,則以預約者優先借閱
3. 當中心藏書有附件時,必須先借主件,方可借閱附件。
4. 借閱各項資料須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如有逾期還書(含附件),暫停其借閱權利六個月,每逾期1本書需進行「語言中心環境整潔維護服務」2 小時。
◆ 因逾期遭停權達5次以上者將不再具有借閱本中心書籍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