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申請公告】🏆114年度<外語能力檢定獎勵金>(3/1~3/31) [已截止]
受理對象 |
本校日間部、進修部之五專、四技、二技學生(不含研究生)
受理年度 |
申請者請注意:考試/證照取得日期須為在學期間 (註: 一年級學生須為8月之後取得證照或參加多益考試)
🔍一般生(非應屆生):2024/01/01~2025/01/31 期間 取得證照 或 參加考試(限多益)
🔍應屆畢業生:2024/01/01~2025/03/31 期間 取得證照 或 參加考試(限多益)
申請方式【紙本+線上表單】 |
請備妥下列紙本文件,於上班時間交至語言中心(中正大樓4樓3410辦公室)。
為保障您資料之正確性,請於繳交申請表前掃QR CODE同步填寫線上表單。
下列第(2.)到(4.)項請整齊浮貼於第(1.)項申請表上或背面
申請時間 |
114年03月01日至03月31日 17:00止 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標準 |
多益證照須達下表所列分項規定標準
辦理依據 |
💬請參閱語言中心網站/中心介紹/行政規章/學生相關法規/學生參與外語能力檢定獎勵要點;或
💬畢業規定/語言檢定分數對照表/語言中心各項英檢與 CEFR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對照表。
其它重要事項 |
- 申請文件如有缺漏或逾期一概不受理,如有問題,請洽語言中心。
- 同一張證照曾已獲得語言中心或本校其他獎補助者,不得再重覆提出申請,本中心將會進行初審及複審。
- 請參閱各項外語檢定標準,敬請符合資格者再行申請,本中心將會進行初審及複審。
- 因獎勵金額度有限,如申請人數過多,獎勵金將依比例調降。
- 本要點經費來源得由本校相關計畫經費或校務基金預算內經費支應,若該年度獲教育部或其它中央政府機關計畫案補助經費,優先由該計畫提撥之相關經費支應,如遇上開經費來源不足,則停止該年度獎勵案之申請。
- 經審核通過者之款項預計於7月後入帳。
- 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
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或來信詢問 |
04-22195196 / ychen@nutc.edu.tw 陳小姐、
04-22195199 / ivy1120@nutc.edu.tw 邱老師
語言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