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宗旨:
語言中心為提供更多元的學習資源與管道,自102學年度開始, 聘請語言中心及應用日語系專任老師和外籍老師擔任義務輔導教師群
提供學生課業輔導與諮詢服務,並協助解決學生語言學習問題。
二、實施方式:
(一) 服務對象:本校在學學生。
(二) 服務時間:
1、專任老師 (周一至周五,時間詳見教師門診時間表):學期間第3-8週、第10-16週。
2、外師門診(周一至周四,時間15:20-17:00):學期間第2-8週、第10-17週。
(三) 服務地點:中正大樓四樓3410語言中心會議室 / 專任教師研究室
(四) 預約方式:
1、本服務採線上預約方式,需於1-2週前至語言中心網站「外語門診預約專區」完成預約。
2、專任教師:採一對一諮詢。
3、外籍老師:每次最多2位學生一起諮詢(報名時需提供陪同者學號/姓名)。
4、為了同學們預約權益之公平原則,每週限預約同一位老師2次,陪同者身份也共同併入預約次數;如欲一週內如預約第三次,第三次就必須選擇不同老師。
5、113-1學期開始,門診預約後如有事要取消,請務必於預約前4天(不含假日) 來"信"告知。(僅能接受信件通知,才有時間憑證留存。)
6、113-1學期開始,如直接自行線上取消、來電取消者,皆以 "缺席1次" 計算。
7、缺席無提前通知達2次者,依校規獎懲辦法第九條處分,得記申誡乙次,於語言中心勞動服務八小時折抵,並會記入名單且本學期不得再次預約門診。
範例: 如預約日為3/14,最晚需於3/10(含)前來信取消,違者一律以缺席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