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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21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士)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案

109.4.21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士)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案

 

本次僅修正本辦法「第三條之附表(各學年英文能力畢業門檻標準)」,修正部分如附件,

重點如下:

1、 資訊與流通學院【資訊工程系】:

      調整PVQC(專業英文詞彙能力國際認證)英文畢業畢業門檻標準為計算機類(ICT)專業英文詞彙能力

      「專家級(Expert)」及格標準390分。

2、 109學年度後入學之【進修部二技平日班及假日班(原進修學院)】:

      (1) 可以「各系專業英文選修課程」及格成績(60分以上)扺免校定英文畢業門檻(新制多益225分)資格。

      (2) 不得跨部別或跨系選修。

      (3) 如以專業英文選修課程抵免校定英文畢業門檻者,需自願放棄該課程之學分,由教務處逕行註銷,

            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恢復採計。

      (4) 需於每學期開學後三個工作天內,持成績單正本,填具「自願放棄專業英文選修課程學分」聲明書送語言中心辦理

3、 109學年度後入學之【國際貿易系、會計資訊系及保險金融管理系日間部二技生】:

       校定英文畢業門檻調整至A組(新制多益550分)。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aamor@nutc.edu.tw或電洽語言中心22195197 張小姐。

語言中心 敬上 10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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