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8.4.24教務會議修正通過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標準辦法
108.4.24教務會議修正通過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標準辦法,修正後條文如附件,修正重點如下:
一、本校未來英文畢業門檻之取得,於108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採取以下三種:
(一)需英檢證照者,可自行參加校外官方英檢測驗取得證書。
(二)參加每學期舉辦一次之校內英文能力檢定考試,通過者亦即視同通過校定英文畢業門檻(校內英文能力檢定自108學年度開始實施,每年寒暑假各辦理1次,確切考試時間及規定以語言中心公告為準)。
(三)修習「英文檢定輔導」/「進階英文檢定輔導」課程,成績及格即通過英文畢業門檻(取消至少官方英檢考試1次未通過始可修課之限制)。
二、日間部各學年英文能力畢業門檻標準如附表:
(一)A組系所:
1.商學院國貿系、財金系、財稅系、會資系、保金系、企管系、休閒系、應統系四技生
2.語文學院應英系、應日系、應中系(108學年度後入學適用)四技生
3.資訊與流通學院資管系、流管系四技生
4.語文學院應日系二技生(108學年度後入學適用)
(二)B組系所:
1.資訊與流通學院資工系四技生
2.設計學院商設系、多媒系、室設系四技生
3.中護健康學院護理系、美容系、老服系四技生
4.各學院二技生
註:中護健康學院因系科屬性之特殊,得以各系專業英文選修課程及格成績抵免校定英文畢業門檻資格,並僅適用於105學年度後入學之四技學生及107學年度後入學之二技學生。
各系專業英文選修課程係指護理系-「實用護理英文」、美容系-「美容職場英語」、老服系-「進階醫護英文」,其他課程不具抵免效用,且不得跨系選修。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lc00@nutc.edu.tw或來電語言中心22195196、22195197、22195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