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申請公告】🏆113年度外語能力檢定獎勵金(3/1~3/31)⛔已截止⛔

公告: 本年度外語檢定獎勵申請已截止


受理對象
本校日間部、進修部之五專、四技、二技學生(不含研究生)

 

受理年度

 申請者請注意: 考試/證照取得日期須為在學期間 (註: 一年級學生須為8月之後取得證照或參加多益考試)

 🔍一般生(非應屆生):2023/01/01~2023/12/31 期間 取得證照 或 參加考試(限多益)

 🔍應屆畢業生:2023/01/01~2024/03/31 期間 取得證照 或 參加考試(限多益)

 

申請方式【紙本+線上表單】

請備妥下列紙本文件,於上班時間交至語言中心(中正大樓4樓3410辦公室)。

為保障您資料之正確性,請於繳交申請表前掃QR CODE同步填寫線上表單。 

下列第(2.)到(4.)項請整齊浮貼於第(1.)項申請表上或背面

  1. 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表 ( word. pdf. ) 點我
  2. 有效學生證影本
  3. 外語能力檢定測驗證書或成績單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於現場檢驗後歸還)
  4. 申請學生本人之郵局或銀行帳戶存摺影本(入帳用)

🔗表單填寫連結:   

        線上表單   

 

申請時間

113年03月01日至03月31日 17:00止  ▪️▫️◾️◽️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標準

多益證照須達下表所列分項規定標準 

語言中心外語檢定獎勵標準表

 

辦理依據

💬請參閱語言中心網站/中心介紹/行政規章/學生相關法規/學生參與外語能力檢定獎勵要點;或

💬畢業規定/語言檢定分數對照表/語言中心各項英檢與 CEFR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對照表。

 

 

其  他
  1. 申請文件如有缺漏或逾期一概不受理,如有問題,請洽語言中心。
  2. 同一張證照曾已獲得語言中心或本校其他獎補助者,不得再重覆提出申請,本中心將會進行初審及複審。
  3. 請參閱各項外語檢定標準,敬請符合資格者再行申請,本中心將會進行初審及複審。
  4. 因獎勵金額度有限,如申請人數過多,獎勵金將依比例調降。
  5. 本要點經費來源得由本校相關計畫經費或校務基金預算內經費支應,若該年度獲教育部或其它中央政府機關計畫案補助經費,優先由該計畫提撥之相關經費支應,如遇上開經費來源不足,則停止該年度獎勵案之申請。
  6. 經審核通過者之款項預計於6至7月入帳。
  7. 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
  8. 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或來信詢問:04-22195196 / ychen@nutc.edu.tw 陳小姐

 

語言中心 敬啟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