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第 16 週】至【第 18 週】E+外語自主學習坊 外語學習護照獎勵/課程加分兌換

 

獎勵品兌換:

1.統一於學期【第 16 週】(12/23-12/27 9:00-12:00、13:30-17:00)結算,請持學習護照至語言中心審核兌換雜誌或獎品等,數量有限,逾期不接受兌換。

2.獎勵兌換辦法請見「E+外語自主學習坊」簡章說明📜

課程加分:

1.統一於學期【第 16 週】至【第 18 週】(12/23-01/10 9:00-12:00、13:30-17:00)請先持學習護照至語言中心審核後再自行提供學習護照供任課教師審核加分。

2.加分課程項目僅限「五專英文(英語文)、大一英文、大二英文(英語聽力與閱讀)及東南亞語(越/印/泰)學分班」課程,其他課程均不在其列。

3.一學期 10 分為加分上限,所有活動及競賽戳章合併計算(東南亞系列活動另計),僅限當學期期末作為加分使用,不累計至下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