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31】112年度外語能力檢定獎勵金|已截止

本獎勵統一於112年3月1日開始收件,至3月31日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一、受理對象:本校日間部、進修部五專、四技、二技之學生(不含研究生)

 

二、受理年度: 

注意: 考試日期與獎勵申請日期須為在學期間

  •  一般生(非應屆):2022/01/01~2022/12/31 期間參加考試或取得證照
  •  應屆畢業生:2022/01/01~2023/03/31 期間參加考試或取得證照

 

三、申請方式:

請備妥下列紙本文件,於上班時間交至語言中心(中正大樓4樓3410辦公室)。

下列第(2)到(4)項須服浮貼於第(1)項申請表上

  1. 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表 (請自行下載最下方附件檔案)
  2. 當學期註冊戳記之有效學生證影本
  3. 外語能力檢定測驗證書或成績單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後歸還)
  4. 申請學生本人之郵局或銀行帳戶存摺影本(入帳用)
  5. 為保障您資料之正確性,請於繳交申請表前掃QR CODE同步填寫線上表單: 

           

四、申請時間:112年03月01日至03月31日 17:00止  >>逾期恕不受理<<

 

五、外語檢定標準:

語言中心外語檢定獎勵標準表

 

六、辦理依據:

請參閱語言中心網站,至中心介紹/行政規章/學生相關法規/學生參與外語能力檢定獎勵要點;或

畢業規定/語言檢定分數對照表/語言中心各項英檢與 CEFR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對照表。

 

七、其他:

  1. 申請文件如有缺漏或逾期概不受理,如有問題,請洽語言中心。
  2. 同一張證照曾已獲得語言中心或本校其他獎補助者,不得再重覆提出申請,本中心將會進行初審及複審。
  3. 請參閱各項外語檢定標準,敬請符合資格者再行申請,本中心將會進行初審及複審。
  4. 因獎勵金額度有限,如申請人數過多,獎勵金將依比例調降。
  5. 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

 

語言中心 敬啟 02.22